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的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科研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二、培养规格1.在素质结构方面,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以及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团体合作意识;在文化素质上具有较好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文学艺术修养,并具有现代意识、人际交往意识。2.在知识结构方面,除本专业确定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外,同时具有一定的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方面的工具性知识,以及文学艺术、历史、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3.在能力结构方面,要求具有专业设计与实践的基本能力;环境艺术的相关技术以及各类材料的施工工艺;环境艺术设计表达技能与方法;一定的设计实施与科研能力。三、主干学科建筑及环境设计方法学、人机工程学、材料学四、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史、建筑设计方法学、室内空间设计、室内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人机工程学、制图、建筑模型制作与工艺、建筑及环境设计调研方法、数字化环境设计、中外工艺美术史、艺术美学、公共关系学、装饰色彩、设计素描、构成基础(平、色)、立体构成、世界建筑及环境设计发展史、图形图像软件应用、建筑模型设计与制作等。五、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