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培养掌握舞蹈发展史及舞蹈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基础教育的学校进行舞蹈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在各级行政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工作和文艺表演的一专多能人才。 (2)培养要求: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舞蹈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能独立编创舞蹈及节目的能力,能独立运用编舞手段完成舞蹈作品的创作与排练舞蹈作品的能力,以及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科研的能力。 (3)主要课程:芭蕾舞基训、古典舞基训、古典舞身韵、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舞蹈教学法、剧目分析与排练、现代舞基训、中外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教育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