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单独和组织美术创作的基本素质,能够在基础教育的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研人员及在各级行政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美术工作的专门人才。 (2)培养要求:熟练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其能在美术教育、美术创作和相关的美术工作中灵活运用。了解本专业学科发展趋势,具有较好的美术表现和创造能力,懂得教育规律,掌握教师基本功,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班主任工作能力,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自学能力和适应能力,胜任中小学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3)主要课程:素描、色彩、版画、中外美术史、美术概论、中学美术教学法、国画基础、油画基础、水彩基础、构成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