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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
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修养、具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具备演唱、演奏、舞蹈表演、作曲写作的技能,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音乐表演的工作者。主要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写作与曲式分析、作曲理论、作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中外音乐作品欣赏、合唱与指挥、舞蹈与形体、舞蹈编排、舞台表演、艺术概论、声乐、钢琴、手风琴等器乐。电脑音乐制作等。
就业方向:从事中小学、企事业、各级文艺团体、文化馆站、部队等单位的演职人员、音乐教育、工会文化干事、音乐活动等文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