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国家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丰富的应用心理学专业知识和突出的专业技能的专门人才。培养具备心理科学、中西医科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教育、医疗、科研单位、工程设计部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司法等部门从事教学、管理、咨询与治疗、技术开发等工作的专门高级人才。主要课程:心理学、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测量学、人格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生理心理学、临床心理学、中医学基础(含中诊)、中医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及有关公共课和选修课。学制学位:学制四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毕业生可继续攻读心理学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或在各级各类医院、学校、教育、科研单位、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司法部门从事教学、管理、咨询与治疗、技术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