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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
音乐学
培养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学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机构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党政机关从事教学、科研、编辑、评论、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专业课程: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术理论、声乐、钢琴、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合唱指挥、配弹、音乐教学法、英语、计算机等专业课和基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