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本科)学制:4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培养能具备在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的教师、教学科研人员及其他教育、表演工作者。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师和其他专门人才。培养要求: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了解学科发展动态,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等基本理论,具有一定的人文、自然科学知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各类音乐会及弹、唱、跳等表演和创编的综合能力。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