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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
语文教育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能胜任中小学语文教学以及文化、宣传等工作,具有宽阔的文化视野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良好的汉语言文学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二、 培养规格
经过三年的专科教育,要求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关于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关于语言、文学的方针政策;具有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以及与专业有关的相关学科的知识;初步了解本学科的新成就、新发展;具有一定的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能阅读一般古典文献,能比较准确地分析、评论文学作品;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听、说、读、写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文明的行为习惯、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三、学制:三年四、毕业学分要求:不少于118学分,其中课堂教学105学分,实践教学13学分。
五、课程设置
根据教学和岗位需要开设有专业课和实践课,根据专业需要又开设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六、培养方案努力方向:
1.培养目标定位准确,毕业生质量标准明确;
2.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培养贯穿教学全过程;
3.推行多证书制度。学生毕业时持有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合格证;
4.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加强职业综合能力培养;
5.开设文化素质选修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6.适时调整教学计划,根据市场对人才知识结构的需要,及时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和修订,以适应社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