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经济、金融、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银行、证券、投资、资产保全和管理机构、房地产企业、评估类中介机构、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工作的专门人才。二、基本要求主要学习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金融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掌握金融、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5、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人际沟通和信息获取能力,具有一定的金融实务操作能力。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三、主干学科经济学、金融学四、专业方向商业银行管理、公司理财、房地产金融、证券投资五、核心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统计学、金融学、商业银行管理学、国际金融、财政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管理信息系统、经济法六、学制四年七、规定毕业最低学分:160学分八、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