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扎实的法律、经济、管理等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较强的办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为民商事、经济类非诉讼案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专业应用能力,适应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人才。主要课程:法理学Ⅰ-Ⅱ、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Ⅰ-Ⅴ、刑法Ⅰ-Ⅱ、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等。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金融企业法务部门从事行政、法律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