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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园林技术
专业名称:园林技术
1.专业代码:510202,(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
2.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3.学制:三年;二年(中职毕业生)。
4.培养目标及规格
4.1培养目标及规格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大学专科层次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从事城市景观设计、风景园林规划、园林植物配置应用、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能力的生产、管理、技术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的技能型园林技术人才。
毕业生适宜城市园林主管部门的园林设计、管理、施工、项目管理;国土系统的园林设计、项目审定;城市管理系统城区绿化、养护基层技术管理;在城乡建设、各级园林规划部门及机关学校、厂矿企业、旅游点等单位就业。从事园林植物培育和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
4.2职业岗位要求
4.2.1职业岗位能力要求:
(1)具有城市绿地系统各类绿地的规划设计、园林工程设计、园林植物造景设计能力。
(2)具有园林植物栽培、繁育及养护管理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园林产品市场营销能力。
(4)能熟练掌握园林设计相关制图软件,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辅助设计和办公的能力。
4.2.2职业岗位知识要求:
(1)掌握生物学、园林艺术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一定的绘画技法和风景园林表现技法。
(3)掌握城市绿地系统各类绿地的规划设计、园林工程设计、园林植物造景设计方法,园林植物栽培、繁育及养护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4)了解国内外园林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
(5)熟悉我国国土绿化、城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及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国土资源管理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6)掌握必要的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知识。
4.3资格证书
(1)取得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证书或通过学校规定的英语测试。
(2)通过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
(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
(3)取得一种园林专业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