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学、行政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机构、企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政治学和行政学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二、培养基本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政治学、行政学、国际政治学和法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政治学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协调组织等方面的基本能力。三、修业年限:四年。四、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行政学、管理学原理、西方政治思想史、当代西方政治制度、中国政治制度史、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市政学、公共政策概论、公务员制度、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五、主干学科:政治学、行政管理学。六、授予学位及毕业最低学分要求: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16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必修课106学分,专业选修课15学分,其它选修课39学分(其中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10学分)。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