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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正确价值观、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熟练的社会工作方法,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部门和领域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学生需具备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与技能,掌握理论分析、实证研究和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能力,具体而言:
1. 能准确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2. 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各种技能和方法,善于学以致用,助人自助。
3. 具有开发社会服务项目、实施社会服务和运营社会服务机构的能力。
4. 熟悉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等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6. 善于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7.了解和掌握国家社会工作师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要求,力争毕业时取得社工职业资格证或司法职业资格证,了解和掌握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要求。
8.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关要求,身心健康。
三、主干学科
社会学。
四、核心课程
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个案社会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保障概论、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调查方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等。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课堂讨论、社工实践、社会调查、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等。
六、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
七、授予学位
修满175学分,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