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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
音乐学
(师范) 学制四年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它音乐教育工作者。开设的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学、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简史与名作赏析、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舞蹈与体形训练、曲式作品分析、声乐、钢琴、器乐演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