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市场营销及管理、经济、法律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营销理论与实际问题的能力。本专业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2.掌握市场营销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人际沟通、分析和解决营销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与法规,了解国际市场营销的惯例和规则;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消费者行为学、电子商务与网络营销、市场营销学、企业形象战略等。 2.专业主干课:市场营销调研、市场营销企划、企业文化、销售管理、专业英语、商务谈判、公共关系、推销理论与技巧、企业营销咨询、广告学、国际企业管理、国际市场营销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公益劳动,1周;军训与国防教育,2周;学年论文,2周;教学实习,6周;毕业实习,2周;调研与毕业论文写作,8周。修业年限四年,依《湘潭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可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要求1.本专业学生须修满176.5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课112.5学分,限定选修课25学分,任意选修课21学分(包括跨学科类课程6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18学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湘潭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