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环境污染防治和污染修复技术、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评价的方法以及进行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技能,能在环境保护技术部门和管理机构等单位从事环境污染控制、环境管理、资源利用、生态修复、城市规划、环境教育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环境学、环境生态学、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环境地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学、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水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环境质量及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信息系统、环境法学、环境经济学等。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