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海南大学
金融学
培养目标:具有严谨求实的思想作风和较高的精神文明素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能在银行、证券、保险、投资、信托和其它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从事金融、投资、保险、财务等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计量经济学、货币金融学、国际金融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国际结算、公司金融、金融统计分析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