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工程专业(理科)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我国21世纪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环境检测、环境管理、环境经济、环境污染治理、环境安全与职业健康卫生等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能力,能在政府部门、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能源部门、工矿企业、大专院校等单位从事规划、设计、运行、管理、教育以及科研开发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二、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本专业在加强技术基础课教育同时,掌握“三废”污染控制、处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环境规划、职业健康管理、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等方面的初步能力。同时,还需要掌握经济、法律、管理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以环境经济及管理、环境安全与职业健康为专业特色。本专业主要为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培养实用的复合型高层次环境管理技术人才。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1.掌握本专业必需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并具有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2.掌握环境治理、环境规划、职业健康管理、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等有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熟悉环境法律法规;3.具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检测、评价、培训、监察和管理能力;4.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等现代技术手段分析处理数据的能力;5.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语言应用能力;6.具有独立获取信息、更新知识的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主干学科: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主要课程:无机及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工程力学、工程制图、环境工程微生物学、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职业健康工程、环境微生物学、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监测、环境经济、环境管理、环境保护法等。四、学制、学位与毕业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一般为4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条件授予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完成学分173+12学分(其中课堂教学147学分,实践教学26学分,课外素质教育12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方可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