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成立于2011年3月,是学校批准成立的新学院,是从其前身政治与法律学院分设出来的。山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于1994年设立,1996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2003年开始招收研究生,至今已经形成了硕士、本科、函授(夜大)、成人培训等多层次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法学专业是山东省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建设中学校财政支持的专业,是校级特色专业。目前法学院有教职工34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854人,法学二学位学生300余人,硕士研究生66人。设有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法学理论与应用研究中心”校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卓越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法学院有一支知识结构好、年龄梯次和职称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28人中,有教授5人、副教授12人,有博士学位的14人,在读博士5人,有海外访学经历的3人。近年来,教师重视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6项、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项目5项、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软科学项目12项、横向课题11项,总经费约计200万元;获得省级科研奖励10项、厅级科研奖励4项;出版学术专著37部,主编教材16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百余篇。教师注重教书育人,先后有10多人次获得(青年)教学能手、师德标兵、杰出青年、教书育人优秀导师等荣誉称号。全日制本科教育方面,法学专业设有法学、法学(知识产权方向)两个本科专业方向。环境法学是校级重点学科,《环境法学》课程是省级精品课程,另设有《商法学》、《诉讼法原理与实务》等两组10门校级精品课程。学院设有标准模拟法庭,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建有实践教学基地12个。近年来,新生报到率100%,司法考试一次通过率达47%,考研率一直保持在40%左右,历届毕业生均有多人考取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重点高校的研究生,多人考入各级公检法部门、公务员和选调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面,法学院设有法学硕士点一级学科(可在10个二级学科自主设立硕士点),目前有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等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招收硕士研究生。自2012年开始,法学院实行按法学大类招生方式,文理科兼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将学习统一的基础课程,一年后根据社会人才需求、个人志愿、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分为法学和法学(知识产权方向)两个专业方向,拟增设法学专业律师方向,实行分专业方向教学和培养。法学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结构,崇高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思维,丰富的人文精神底蕴和良好的执业伦理与执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毕业生能够从事公、检、法、司、律师、公证、政府法制、综合执法、企业法律顾问等专门工作。与美国东田纳西州州立大学等海外院校联合培养双学士学位。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开设的专业主干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等近20门专业必修课和18门专业选修课程。法学(知识产权方向)培养既具有法学专业毕业生基本素质,又具有知识产权专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该方向从200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该专业方向依托“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毕业生能够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从事版权代理、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业务工作,或者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厅/局等政府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在法院从事知识产权方面的审判工作,以及在各大企业从事知识产权法务工作。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开设的专业主干课程有:除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以外,还开设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外国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等知识产权专业特色课程。法学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教学三楼三层邮编:250014咨询电话:0531—86182596 86182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