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环境污染控制、给排水设计、生态环境规划、科学研究和环境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生态学、环境学、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学、环境质量及评价、环境管理与环境法、环境信息系统等。就业服务方向:国家各级环保局、交通及水利行业的各级管理部门、各类大中型企业、专门的环保企业(公司)及大专院校。从事主要工作:环境规划、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管理,各类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的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