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方法,能够运用数学知识和使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具备在基础教育领域进行数学教学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培养要求:要求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受到严格的数学思维训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原理和运用手段,并通过教育理论课程和教学实践环节,形成良好的教师素质,使其具有从事数学教学的基本能力和数学教育研究、数学科学研究、数学实际应用等基本能力。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初步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思想方法,其中包括数学建模、数学计算、数学实验等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的能力,能够进行简单的程序编写,掌握数学软件和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能够对教学软件进行简单的二次开发。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质和从事数学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规,掌握心理学、教育学的基本理论以及数学教育学理论。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班级集体管理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和期刊的能力。主要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近世代数、复变函数、常微分方程、实变函数、概率论、离散数学、计算方法、数学史与数学思想方法、数学模型、数学实验、微分几何、高等几何、数理统计、点集拓扑、数学教学论等。就业方向:科研部门、教育部门、企业、事业、技术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数学研究、应用和教学。授予学位: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