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音乐艺术素质,掌握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一定的社会、经济、人文科学等方面基础知识的专业人才;既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又具备一定音乐表演、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 专业主课(西洋管弦乐器、钢琴、民族乐器等演奏;声乐演唱等)、器乐合奏与重奏、声乐合唱与重唱、基础音乐理论、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多声部音乐写作基础(包括和声、复调、配器等)、音乐作品分析、艺术表演实践等。毕业生就业方向:能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或部队、企业文艺团体从事音乐表演工作,或在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音乐表演教学与研究工作。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