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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
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具备音乐、舞蹈表演的能力,能在专业文化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机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在各企业单位从事文艺创作、表演,能进行一定的群众性文艺普及、辅导工作的新型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分为:演唱方向、键盘演奏方向、舞蹈方向、中西乐器方向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